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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4年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日期:2024-03-29

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研究生招生录取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考院研〔2024〕3号)《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闽南师大〔2024〕36号)《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闽南师大〔2024〕37号等文件要求和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录取原则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录取要求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及我校招生政策,积极推进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三)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复试录取工作机构及程序

1.复试录取工作组的构成与职责

(1)工作组的构成

学院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专业(领域)复试专家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党委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各项工作。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

专业(领域)复试专家小组分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外语组和专业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名。

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由本单位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负责巡视监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

(2)工作组的职责

复试录取工作组要规范复试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各小组职责分明,对面试的内容、方式和方法事先进行认真研究,提前制定好考核的要求及评分规则等;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打分,给出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对所有参与复试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培训与管理,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标准,强化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签定复试录取工作安全保密责任书,严格按照复试录取流程开展工作。所有环节必须建立台帐记录制度、多人相互监督和责任共担机制,做到有据可查和责任可究。

2.复试工作程序

(1)复试名单的确定

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差额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

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领域),严格按招生计划数的120%并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认复试名单;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专业(领域),所有满足复试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需要调剂复试的相关专业(领域),“调剂余额数”的差额比例原则上按200%确定,并根据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认复试名单。确定复试的考生名单在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复试工作流程

复试工作小组通知复试考生具体复试工作安排;资格审核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复试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复试当天考务组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验证无误后正式进入复试环节,由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外语组和专业(领域)组依次按规定时间进行政治思想、外语测试和专业(领域)的测试;复试过程全程接受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的监督。

(二)调剂复试

1.调剂条件和要求

(1)考生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且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A类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但均只允许学术学位顺向专业学位调剂。

(5)学术学位专业的考生需要调剂的学科(专业)要符合相关学科(专业)学术性(如专业知识理论掌握程度、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等调入要求。调剂考生筛选优先顺序:①本科阶段为中国语言文学学科范围内各专业的考生;②其他学科考生。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招学校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2.调剂工作程序

考生如对我院有调剂意向,请按以下程序进行填报:

第一步,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第二步,学院根据本细则对调剂考生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招生科复核备案。

第三步,在文学院网站公布通过复核的调剂考生名单,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收复试通知。

第四步,学院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审核备案,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收拟录取通知。

第五步,对拟录取考生在文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三)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含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的考生一律不予进入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

2.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3.有效居民身份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

5.《闽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可从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官网下载,考生本人亲笔签字);

6.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校级教学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自考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自考成绩单或准考证(须在当年入学之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8.报考定向的考生还需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

9.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提交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上均需注明“经本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名、标注日期),原件现场核查无问题后返还。其余材料均提交原件。

(四)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1.复试方式。2024年文学院学科教学(语文)、中国古代文学两个专业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国际中文教育七个专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使用学信网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平台。网络远程复试模式为考官集中,学生线上。

2.复试要求。主要为面试,由各复试小组按相关规定负责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同一专业(领域)复试小组的面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3)每个专业(领域)复试组要提前组织专家命制足够的试题,避免重复使用。

(4)复试专家对每位考生的现场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评分。

(5)做好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记录,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主要内容。学院根据专业(领域)特点科学设置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建立健全“复试试题题库”,加强综合考评,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四部分。

(1)专业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在本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等方面。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4.复试成绩的计算。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能力测试与综合素质测试为85分。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保留两位小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除外)。

)复试时间

1.资格审查及报到时间

复试前按照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并于复试前1天完成资格审查,办理报到手续。

2.复试时间

具体时间以学院网站的通告为准。

)远程复试操作方案

1.复试场地设置与设备保障

(1)主考场(学院考室)须设置环境相对独立且安静的远程复试室(或机房),以保证学生复试时不受干扰。每一考室准备2台以上电脑(可联网)、全向麦克风和外置会议摄像头(或笔记本电脑)各2台(含备用)、电脑音箱,麦克风应配备3米以上延长线,电脑安装新chrome浏览器,具备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以保证网络带宽充足。主考场采用双机位,一是主机位,用于复试;二是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为防止考生作弊,复试期间应锁定视频画面全屏显示,防止考生缩小屏幕查看其他内容,确保复试期间对考生的有效监督。研究生秘书所使用的电脑还须安装研招网数字证书,需提前更新数字证书,以确保能正常使用。复试工作结束后,由现场技术人员用专门配备的移动硬盘存储复试录像、录音材料,并做好保密及备份工作。

(2)副考场(考生应考场所)应清除与复试无关的一切物品,保证应考场所干净、整洁、正式。副考场应配备一台笔记本(或台式电脑、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一部或两部手机。手机支持安卓和iphone系统,版本不能过于陈旧。考生手机需提前下载学信网APP,并提前登录网站测试复试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要根据网站要求安装相关软件。复试期间,建议使用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并确保手机电量充足。副考场同样应采用双机位,一是主机位,用于复试;二是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摄像头要能覆盖考生的考试区域,以便考官监督考生应考场所的情况。

2.远程复试系统操作流程

复试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复试前应仔细阅读《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熟悉并学会规范操作远程复试平台,如遇有问题,可联系工作人员。

(1)学校端系统操作

①由研究生秘书进入远程复试系统完成考场设置、考生管理、复试组成员设置等工作,开启考室候考。

②复试考官进入远程复试考场,由考场组长、助理提供复试系统登录账号、密码,考官登录复试系统后,连接考生端视频,现场随机抽取考题,正式开始面试。

③面试结束后考官打分,考场组长点击“面试结束”,并邀请下一位考生进入复试考室。

(2)学生端系统操作

①考生进入学信网首页:https://www.chsi.com.cn/,在右侧“学信档案”栏中进行注册(如果已经有学信网账号,可略过此步骤);

②使用学信网个人账号登录并测试,根据网页提示进行操作,用支付宝扫二维码做现场确认(确保手机已安装支付宝),根据提示和要求进入指定的考场。

3.复试设备双向调试及预演

(1)复试前一天,组织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远程复试的设备调试和预演,确保考生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完成全部网络设备的调试工作。

(2)复试开始前1小时,主考场再次组织设备调试,考生确认设备无问题后,提供电子签名确认单。经考生确认后,除主考场方(学院场地)出现设备故障外,原则上考生不得再以网络、设备故障为由质疑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4.复试的纪律要求及违纪处理办法

(1)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严禁传播与复试相关的内容。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并按考试违规论处。

(2)考生一旦参加复试,应完成整场复试的所有环节,不得无故中途退出复试;

(3)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可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

①在没有不可抗拒因素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延误时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室并参加复试;

②无正当理由缺漏或未能完整参加复试的任一环节;

③违反其他考规考纪。

5.复试应急预案

(1)若线上复试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应立即启动备用的复试平台(腾讯会议),为保证双机位使用,请考生务必提前注册好2个腾讯会议账号。在复试前,做好备用平台的调试和演练,确保设备能正常使用。

(2)若出现以下情况,考生可申请延期复试或调整复试时间:

①考生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正常参加线上复试;

②复试过程中考生或考官出现网络通信不畅,无法进行正常交流;

③若因不可抗拒因素而中断复试,考生的当次复试成绩取消,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安排复试。

(3)其他突发情况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

三、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成绩的评定和计算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复试各项内容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除外),占总成绩的40%(保留两位小数)。

2.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保留两位小数)。

(二)录取标准

1.按照遵循志愿原则,根据各专业(领域)的招生指标,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从调剂生源中,以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采取分数优先办法,如果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满分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3.若拟录取考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入学考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

4.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6.学院在复试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之内召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7.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四、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一)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负主要责任,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早发现、早纠正。对招生考试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上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接受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有关违规违纪情况的信访举报和执纪问责。举报电话:0596—2591404。

(二)在复试过程中,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复试巡查。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可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方式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联系电话:0596-2527801。

(三)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进行解答,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要求投诉和申诉的必须在结果公布一周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六、违规违纪处理

学院严肃招生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有违反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追责问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一)复试考试全程工作人员和考生不得私自录音、录像,不得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不以任何形式将与复试的一切相关信息发布到网络上。如有违反,按泄题和作弊处理。

(二)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三)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参与复试人员违规违纪的,还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定向协议书的签订

(一)凡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持《调档函》调取人事档案,同时考生应配合学校督促档案的邮寄。

(二)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凭《调档通知》办理定向协议书签订事宜,并于规定日期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寄送至文学院。联系人:陈芳苹;邮寄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博东105;联系电话:0596-2520571。

(三)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其他

(一)本实施细则依据《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闽南师大〔2024〕36号)要求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细则如与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公布的政策为准。

附件:

1.各专业招生计划

2.复试专业及参考书目

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

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050101

文艺学

6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8

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

2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17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8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7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80

045300

国际中文教育

12

说明:中国古代文学含1个“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指标。

附件2:

复试专业及参考书目

1.专业名称:文艺学(050101)

参考书目:(1)《文学理论教程》(第五版),童庆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

2.专业名称: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102)

参考书目:(1)郭锡良:《古代汉语》(修订本),商务印书馆,2010年;(2)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增订六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3)叶蜚声,徐通铿:《语言学纲要》(修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

3.专业名称:汉语言文字学(050103)

参考书目:(1)郭锡良:《古代汉语》(修订本),商务印书馆,2010年;(2)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增订六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3)叶蜚声,徐通铿:《语言学纲要》(修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

4.专业名称: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4)

参考书目:以袁行霈《中国文学史》(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为主、朱东润《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为辅(包括先秦至元明清文学发展史,不含近代部分)。

5.专业名称:中国古代文学(050105)

参考书目:以袁行霈《中国文学史》(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为主、朱东润《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为辅(包括先秦至元明清文学发展史,不含近代部分)。

6.专业名称: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6)

参考书目:(1)《中国现代文学史》(第三版),朱栋霖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2)《中国当代文学史》(修订版),洪子诚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3)《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第2版),陈思和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4)《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钱理群等,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

7.专业名称: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050108)

参考书目:(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系列《外国文学史》,《外国文学史》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第2版。

8.专业名称:学科教学(语文)(045103)

参考书目:(1)义务教育语文教科书(七—九年级,共6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2020年版;(2)普通高中语文教科书(必修上下册,选择性必修上中下册,共5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2020年版;(3)《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第二版),王文彦、蔡明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

9.专业名称:国际中文教育(045003)

参考书目:(1)《现代汉语》(增订6版),黄伯荣、廖序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2)《对外汉语教育学引论》,刘珣,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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