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公示的公告
经支委会研究,拟确定万思兰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详见《闽南师范大学拟发展对象简明情况表》。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万思兰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支委会拟于近期讨论研究万思兰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师生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学习情况、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596-2591442林老师
来信地址:博文楼东区106北室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工第三支部委员会
(盖章)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