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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
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培养方案
作者:文学院;日期:2024-03-26

 

闽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

  

一、学科概况

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现有在职教师11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5人、讲师2人,具有博士学位8人、硕士学位3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7人。本学科历来重视学术梯队建设,老、中、青搭配得当,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合理。团队实力雄厚,教学成绩和科研成果突出,多次举办大型国际学术研讨会,积极参与境内外学术交流,在学术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本学科教师近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近十项,省部级项目十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文学评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新文学史料》《文艺理论与批评》《鲁迅研究月刊》《东南学术》《当代文坛》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出版《老舍论集》《〈骆驼祥子〉汇校本》《现代音乐文学导论》《自由主义与新文学现代性品格》《百年诗说》《新文学发生期旧体诗论略》《闽南民间文学研究》等著作十余部,相关研究受到学界关注。

经过多年的探索,本学科在老舍研究、林语堂研究、鲁迅研究、音乐文学研究、诗歌研究、自由主义文学思潮研究、台港文学研究等方面形成了特色。

二、培养方向

1.现代经典作家与文学思潮研究

本方向关注现代经典作家与文学思潮的研究,一方面聚焦于鲁迅、林语堂、老舍、张爱玲等现代文学经典作家,以他们的文学创作、文坛交游为中心进行作家的个案研究,另一方面则研究从五四时期到当下,中国文学的理论和创作中出现的、有一定影响的思想倾向,重点培养具有文学鉴赏能力与正确历史意识的科研人才。

2.新诗与音乐文学研究

本方向对中国新诗和音乐文学的发生、历史轨迹、内在质地、流变规律、诗美生成与接受传播等重要学术问题进行探讨,注重考察新诗和音乐文学同民族传统诗歌、外国诗歌的关系,解读重要诗人词人及其重要作品,重视新诗与音乐文学本体研究及理论探讨,着重培养新诗与音乐文学的鉴赏、研究、创作方面的科研人才。

3.台港澳及海外华文文学研究

本方向主要以作为中国文学重要组成部分的台港澳文学以及与中国文学有密切关联的海外华文写作为内容,培养学生具备台港澳文学、文化的基本知识,丰富对中国文学的整体认识,并全面把握中华文化的海外传播,回应祖国统一、中国文化走出去等重大问题。在此基础上,通过扎实的学术训练,培养可从事台湾、香港、澳门及海外研究的科研或管理人才。

三、培养目标

通过三年的综合培养培养,使学生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身心,在专业上,系统掌握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的知识,打下扎实的专业基础,熟悉本学科的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获得较强的研究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同时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和理论素养,毕业后能继续深造攻读博士学位,或较好地胜任高等学校、科研单位、文化部门的教学、科研与组织管理工作。

四、标准学制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为5年。

五、培养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式分为统分、定向培养、自费、委托培养四种方式。对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既要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又要发挥学术群体的集体培养作用。新生入学报到后1个月内与拟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实行双向选择。选定的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在了解研究生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在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制定出培养计划。在读期间研究生修完所需的学分,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并参加答辩。

六、学分学时

本专业学生应修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7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34学分,必修环节不少于3学分。学科基础课应修学分不少于7学分,方向必修课应修学分不少于9学分,选修课学分不少于11学分。

七、课程结构

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其中必修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方向必修课三类。选修课程包括学科方向类、文化素质类、交叉融合类三个课程模块,每个模块设置4门课程,每门课程1-2学分,每个模块至少修读1学分其中人工智能(文史)属限定性选修课(1学分),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修读。跨学科、专业或同等学力考入的研究生须补修中国现代文学史、文学理论两门本科课程。

八、课程设计要求

本专业课程内容的设置体现了学科前沿性和前瞻性,并兼顾到学科交叉与融合,注重引进先进课程资源和师资,逐步建设高水平课程,构建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课程设置遵循教学的教育性规律,结合课程性质、教学内容和特点,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在课程目标设计、教学大纲制定、教材选用、教案课件各方面得到落实,贯穿课程教学的全过程。

九、教学方式

教师应根据课程特点综合运用讲授、问答、研讨等多元教学方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教育信息技术手段和各个教学平台,鼓励对课程实施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对课程学习的考核采取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十、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是指课程学习之外的文献研读、行业讲座及报告、实践教学和中期考核等必须完成的培养环节,不计学时。

1.学术报告

在学期间必须听取20场以上的学术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必须做2次以上的学术报告,参加1次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会议,并填写好《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由导师签字确认,达到此要求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2.文献研读

学生应完成本专业领域和导师指定的经典必读书目和重要学术期刊、文献专著的研读。导师负责对学生文献研读的指导、检查与考核,可采用读书报告、专题研讨,学生提交研读报告等方式进行。本专业领域要求每名硕士生至少完成20篇文献研读报告,填写在文献研读记录表中,由导师签字确认,达到此要求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3.创新创业创造实践

学生在学期间至少参加一次社会实践(含“三支一扶”)或创新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可多种形式开展,包括结合学科研究开展的社会调查、田野调查、企(行)业实习实践、志愿者服务、支教、暑期“三下乡”活动等。学生也可通过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学业竞赛、学科技能大赛等获得学分。

4.中期考核

在课程学习结束、开题报告完成后组织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综合考查研究生政治思想、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以及身体健康等方面的状况,具体考核办法和处理按照《闽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结果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备案。

5.科研训练

导师应对学生进行系统的科研训练,培养学生掌握科研方法,强化学生科研实践训练。鼓励和指导学生参与导师团队课题研究,培养学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十一、毕业要求和标准

学生在弹性学制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5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和其他教学环节,考试、考查成绩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申请毕业并获取相应毕业证书。

十二、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选题新颖,论点明晰,结构完整,条理清楚,逻辑清晰,文字通顺,格式规范,不得剽窃或抄袭。

论文应比较充分掌握原始材料与前人已有的研究成果,提出具有一定学术深度与价值的见解。展示作者对该课题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体现基本的学术研究能力。鼓励学生在取得硕士学位之前,将论文工作中取得的创新研究发现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发表。

十三、其他要求

 如遇其它情形,按国家、省市、学校等相关机构颁布的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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