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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培养方案
作者:文学院;日期:2024-03-25

 

 

闽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

  

一、学科概况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硕士点现有导师组成员4人。导师组成员均有博士学位,且来自不同的著名高校,导师队伍结构合理,实力雄厚,在当代英美文学研究、东亚文学研究、文学人类学研究等领域成果丰硕,形成了两个主要招生方向:(1)比较文学;(2)世界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硕士点自2011年开始招生,已成功培养了多名品学兼优的毕业生,积累了培养硕士生的丰富经验。

二、培养方向

1.比较文学

具体包括中外文学关系、文学与其他学科关系、跨文化对话等方面的研究。

2.世界文学

重在研究世界各国的文学现象、文学思潮、文学理论,跟踪当代各国的文学发展状况,分析评价其成就、价值和意义。

三、培养目标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和人民,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积极进取精神,具有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熟悉本专业领域的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掌握基本的学术研究方法,了解并遵守学术研究的一般规范,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硕士学位学术水平。毕业后能胜任与本学科有关的研究及教学工作,成为教学单位、科研单位、文化部门的人才。

3.身体健康。

四、标准学制

硕士学制3年,在校年限最长为5年。

五、培养方式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硕士生通过课程学习、学术研究、学术交流、专业实践等环节的系统学习,培养学生掌握所在学科的理论知识和综合能力。硕士生的培养采用导师个别负责与导师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

六、学分学时

应修满37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34学分,必修环节不少于3学分。

七、课程结构

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其中必修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方向必修课三类。

1.公共必修课

公共必修课包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必修,2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人文社科类必修,1学分)、第一外国语语言基础课程(必修,4学分),计7学分。

外国语课程可以申请免修,具体按照《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外国语学习管理办法》执行。

2.学科基础课

学科基础课包括《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等课程。学科基础课不少于7学分

3.方向必修课

方向必修课程不少于9学分。

4.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包括学科方向类、文化素质类、交叉融合类等课程模块。选修课不少于11学分,每个模块至少需修满1个学分。人工智能(文史)属限定性选修课(1学分),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修读。

5. 补修课程

跨学科、专业或同等学力考入的研究生须补修所攻读学科的本科层次主干课程(2-3门),如《外国文学史》与《文学概论》。

八、课程设计要求

1.课程内容应体现前沿性和前瞻性,兼顾学科交叉与融合,注重引进先进课程资源和师资,逐步建设高水平课程。

2.交叉学科的课程设置应体现学科交叉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构建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

3.遵循教学的教育性规律,结合课程性质、教学内容和特点,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提炼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文化和价值等育人因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充分发挥学科教学中的德育渗透功能,并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形成协同育人效应。课程思政要落实到课程目标设计、教学大纲制定、教材选用、教案课件各方面,贯穿课程教学的全过程。

九、教学方式

以“启发式”为教学方法的指导思想,根据课程特点综合运用讲授、问答、研讨等多元教学方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应充分利用教育信息技术手段和各个教学平台,鼓励对课程实施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对课程学习的考核应采取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十、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指课程学习之外的学术报告、文献研读、中期考核、科研训练、创新创业创造实践等必须完成的培养环节,总学分不少于3学分,不计学时。

1.学术报告

在学期间必须听取20场以上的学术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必须做2次以上的学术报告,参加1次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会议,并填写好《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由导师签字确认,达到此要求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2.文献研读

学生应完成本专业领域和导师指定的经典必读书目和重要学术期刊、文献专著的研读。导师负责对学生文献研读的指导、检查与考核,可采用读书报告、专题研讨,学生提交研读报告等方式进行。本专业领域要求每名硕士生至少完成20篇文献研读报告,填写在文献研读记录表中,由导师签字确认,达到此要求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3.创新创业创造实践

学生在学期间至少参加一次社会实践(含“三支一扶”)或创新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可多种形式开展,包括结合学科研究开展的社会调查、田野调查、企(行)业实习实践、志愿者服务、支教、暑期“三下乡”活动等。学生也可通过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学业竞赛、学科技能大赛等获得学分。

4.中期考核

在课程学习结束、开题报告完成后组织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综合考查研究生政治思想、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以及身体健康等方面的状况,具体考核办法和处理按照《闽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结果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备案。

5.科研训练

导师应对学生进行系统的科研训练,培养学生掌握科研方法,强化学生科研实践训练。鼓励和指导学生参与导师团队课题研究,培养学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十一、毕业要求和标准

学生在弹性学制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5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和其他教学环节,考试、考查成绩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申请毕业并获取相应毕业证书。

十二、学位论文

1.规范性要求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选题新颖,论点明晰,结构完整,条理清楚,逻辑清晰,文字通顺,格式规范,不得剽窃或抄袭。

2.质量要求

论文应比较充分掌握原始材料与前人已有的研究成果,提出具有一定学术深度与价值的见解。展示作者对该课题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体现基本的学术研究能力。鼓励学生在取得硕士学位之前,将论文工作中取得的创新研究发现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发表。

十三、其他要求

1.本指导性意见从2023级起执行。

2.培养方案的修订,经文学院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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