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无补考或重修成绩;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学术型推免生的学分绩点原则上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5%以内。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非英语专业学生原则上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 分或四级490 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70 分。
5.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学习成绩相近的情况下,经学院审查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
(2)本科学习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有技术创新或发明、作品经鉴定具有实用价值;
6.身体健康,达到体育教学要求,并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工作程序
1.接受网上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2.文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各二级学科硕士点负责人组成,秘书由文学院研究生秘书担任。
3.复试内容:
文学类专业:文献学50分,文学理论50分
语言学类专业:
4.推免成绩计算及加分办法
总成绩=平时成绩均分*70%+保研考试成绩*30%(排序原则和实施细则将在近期公示)
5.文学院将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提交校研招办,进入录取程序。
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