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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党课】《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理论来源
作者:文学院;日期:2016-06-30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理论来源 

陈文婷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是“两学一做”重要学习内容之一,《准则》是在《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基础上修订完成的,全文仅281字,借鉴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表述,向全党同志提出“四个坚持、四个自觉”。追根溯源,《准则》源自党章、“三严三实”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

  直接来源:党章和“三严三实”

  党章中关于党员的义务有八条,其中第三条是“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而在《准则》中要求共产党员要“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甘于奉献”。《准则》中的这些规定可以看成是将《党章》中对共产党员义务规定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

  《准则》中提出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取自“三严三实”中的“严于律己、严以用权、严以修身”的论述。《准则》还将“三严三实”中的“严于律己”改为“廉洁齐家”,这一改变具有重要的意义。“治官事则不营私家、在公门则不言货利”。这种改变不仅更突出了党员领导干部自己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遵守党纪国法,而且要在家里起表率、模范作用,在家中树立廉洁从政的形象,,严格要求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违法乱纪行为,形成良好的家风。

  重要来源:中国优秀传统文化

  中华文明有5000多年的历史,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积累了丰富的传统文化内容,其中蕴含着不少廉政、廉洁思想,《准则》就借鉴吸收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

  首先,《准则》中的党员廉洁自律规范体现了古代传统文化的精华。

  第二条倡导“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凸显了“廉洁”的重要性。庄子说,“廉贪之实,非以迫外也,反监之度”。意指廉洁意识的形成不是靠外在的强制与约束,而是主要靠自觉自律与长期的自我道德修养。正因如此,《准则》将原来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8个禁止和52个不准”改为正面论述的自律条文。将原来的“不准”变为现在的“自觉”,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了自律的文化精髓,促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将《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第三条倡导“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凸显了“戒奢”的重要性。唐代诗人李商隐认为,“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这是在告诫我们,在人生成长的过程中,我们要保持勤俭节约的作风,始终将“戒奢”放在心上。

  第四条倡导“坚持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甘于奉献”,体现了“奉献”的重要性。范仲淹说过,“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政官员应该首先关注国家的兴衰成败,首先关注群众的疾苦,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时刻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第二,《准则》中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继承和发扬了《礼记?大学》中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优秀传统文化精髓。

  第六条强调“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反映了“治国”之要。提醒为政官员要廉洁用权,按规定、按制度办事情,不以公谋私、公权私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传统文化中“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反映。

  第七条强调“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反映了“修身”之要。提醒为政官员要具有崇高的思想道德品质,加强自我约束、自我修养,这是传统文化中“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的体现。

 

 

做合格党员不是“拿底线作标准”

 

  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然而,有个别党员同志却对“做合格党员”提法认识不足,以为是“拿底线作标准”,是对广大党员“降格以求、短尺测量”。对此错误观点,部分基层党员同志盲目附和,如果不及时性廓清,势必影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际成效。

 

  翻阅中国近代史,我们不难发现,中华民族从任人宰割、一盘散沙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从千疮百孔、积贫积弱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依靠的不是什么救世主,也不是神仙皇帝,而是一批批、一代代共产党员发挥“合格”的力量,带领人民书写了人类历史上一幅壮美画卷。

 

  在革命战争年代,李大钊、方志敏、夏明翰等一批批共产党人,面对敌人的屠刀,威武不屈、大义凛然、前赴后继,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谱写了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的绝美华章,诠释了对党的事业赤胆忠诚。在和平建设年代里,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等一个个共产党人,他们视祖国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书写了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他们,是共产党员的杰出代表,一个个闪光的名字将永远铭记在人民的心中,其“合格党员”的巨大力量,更是任何组织、任何人都不能忽视、轻视和藐视。

 

  这次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央明确指出不是一次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指示中强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而“做”的基本是合格、追求是优秀,把做合格党员作为基本要求,把做优秀党员作为高标追求,其目的就在于引导党员向合格看齐、向先进对标,在创先争优中更好地保证合格,展示共产党人的优良风貌和时代精神。为此,各级党组织对存在做合格党员是“拿底线作标准”,是对广大党员“降格以求、短尺测量”等想法和观点的个别党员同志,要引起足够重视,并及时加以教育引导,防止其错误思想和观点漫延,影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

 

  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时,要突出经常性教育,引导党员坚持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增强党性觉悟,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增强政治观念,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在帮助党员准确把握新时期新常态下“合格党员”的内涵、标准、要求的基础上,要从本行业、本战线、相关工作方面实际出发,把合格党员标准具体化、具象化,让广大党员主动对照、自觉整改,把合格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同时,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老一辈革命家的崇高风范,学习兰辉、菊美多吉、毕世祥、罗州仁青、彭大权、许大勇等身边先进典型的优秀品质,学习身边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以榜样的力量鼓舞广大党员为党的事业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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