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园地
·组织设置
·党员发展公示
·支部风采
·学习新思想
·“三个好”


学习新思想
【微党课】《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黄小乐同志专题党课
作者:文学院;日期:2016-09-27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正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充分体现了管党治党必须“全面”和“从严”的要求,也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

一、 “全面”和“从严”的具体体现

作为拥有8700 多万名党员的大党,从严治党只是管住“关键少数”还远远不够,用党规党纪管住绝大多数才是重构政治生态的“良方”。规范对象“全覆盖”“无例外”,本身就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绝不允许有特殊党员存在。,新修订的《准则》把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制约范围;新修订的《条例》也对原有条款中不少违纪情形只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情况做出调整,明确“六大纪律”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和底线。

“规范领域和内容的‘全覆盖’,也体现了两项新修订法规的全面性。”汪洋指出,虽然《准则》的“体量”大幅精简,但紧扣“廉洁自律”,指向性更明确,内涵也更丰富。不仅对全体党员提出正面倡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也不再局限于“廉洁从政”,而是增加了“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内容。

规范对象和领域的拓展,既是“全面”,也是“从严”,反映出党内法规制度正日益完善。“新修订的《条例》在‘从严’上下足了工夫,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实现纪法分开。” 新修订的两项法规,“全面”和“从严”要求紧密交织、贯穿始终。对广大党员来说,全部被纳入规范对象,这本身就是一种震慑,意味着制度笼子越收越紧、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廉洁自律的内涵越来越丰富、纪律标尺的刻度越来越精密,实际上体现了管党治党的维度越来越全面。

二、 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的具体体现

《准则》坚持正面倡导,为广大党员确立了思想和道德的高标准;《条例》开出“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底线”。正是这一高一低、一正一反,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全党一体遵守的道德和纪律要求,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标杆和戒尺。高低结合、正反互补,意味着不能偏废。

 

1. 《处分条例》就是纪律底线。

《处分条例》1.7万余字中,列出了一百多条纪律“底线”。划分为六大类纪律底线: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党纪要严于国法,这是在《条例》修订之前,中央高层就不断释放出来的修订思路。将党纪与法律进行区分对待,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即使没有违法,但可能会违纪,这对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照新条例规定,党员犯罪,即使情节轻微,检察院不起诉,或者法院作出免予刑罚决定,但是依然要受到党纪的处分。

2. 《廉政准则》是道德高线。

坚守纪律底线,表现在语言和行为上,其根子是在思想和道德上。没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就容易出这样那样的问题,就必然会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 

那么有高尚道德情操的人,就会有一个主心骨,就会有一个根。作为党员和领导干部,对自己的要求就会高,就会自觉成为先锋模范和道德榜样。也就是说:一个有高尚道德情操的人,就会自觉起到榜样的作用,就会有良好的道德形象。党员干部也是这样。一旦这个根没了,道德标准就降低了,甚至连道德底线也没有了,最终就会导致道德堕落。所以说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意义就在这里。

三、《廉政准则》和《处分条例》对党员的启示

1. 要提升道德境界。

纪律不是万能的。全面从严治党,不仅要立规惩恶,更要立德向善,要让道德自律成为制度他律的重要补充。道德是内心的纪律,纪律是成文的道德,纪律只有运行在道德认同的轨道上,才能得到自觉遵守。《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面向全体党员确立了“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道德高标准,给出了立德向善的“正面清单”,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作为党员,必须始终高举信仰的火炬、补足精神的钙质,做到公私分明、崇廉拒腐、艰苦朴素、吃苦在前,用好手中权力,培育良好作风,塑造廉洁形象,向《准则》确立的高标准迈进,必须不断改造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做好党员拒腐防变的“主观工作”,把纪律底线坚守起来,把高尚情操培养起来。

2. 要增强纪律意识。

《条例》开列了“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一目了然的纪律底线,能不能守住这条底线,是对党员的政治考验。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领悟。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心中要有数,界限要分明;必须坚持慎始、慎独、慎微,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不折不扣地遵守党纪,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越雷池,永远守好第一道防线,就像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讲的那样:“即使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也不做任何坏事”,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要强化责任担当。

“担当”二字,对每一名党员来说都是沉甸甸的。我们常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但党员的担当与普通人的担当特殊之处在于——共产党人的担当责任更大、付出更多。普通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有可以选择避难的权利,而共产党员在人民群众需要的时候,必须挺身而出。共产党人的担当,需要决心意志、智慧胆识,还要承担风险,有吃亏奉献,甚至牺牲的精神。当“担当”可能影响自己的前途、官位,甚至生命时,并不是每个人都敢于站出来的。


浏览:

主办单位: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办公地址:博文楼东区一楼 电话:0596-2591442  邮件:zwx@m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