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自律会督导条例
一、例会制度
1. 大部门会议两周一次,全体委员须提前5分钟到场。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原因应提前向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主任批假的同时告知办公室负责人,以方便督导。会议迟到或者无故早退者,将在全委会上予以检讨。无故缺席,算旷会,累计2次无故迟到或早退者,算一次旷会,旷会三次者,直接退部。
2. AB类会议每周开一次,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原因应提前5小时向主任提出口头申请,如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则必须在会议上做出检讨。
3. 小部门例会每周一次,全体部门委员须提前5分钟到场。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原因,需在会前提前5小时向本部门部长请假。无故迟到、早退、缺席须在会上做出检讨。
备注:出席大部门会议以及其他大部门活动(如大查、查内务、志愿活动等)须注意仪容仪表,不得穿拖鞋、背心。
二、请假制度
1. 大部门会议以及大部门活动,应在会议及活动前提早5个小时请假,请假人需本人亲自找主任请假并把假条交给办公室负责人,若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申请的应口头申请,并在一周内补交书面申请,一周内未补假条的算缺席。特殊情况另行处理。书面申请须有主任签名,及时交与办公室负责人留底备案。小部门例会请假,向本部门部长请假。
2. AB类会议,请假人需在会前提早5小时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向主任提出口头申请。
3. 小部门例会,请假人需在会前提前5小时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向本部门部长提出口头申请。
三、考核制度
1. 考核内容
1) 委员的考核内容
① 出勤(包括大查、内务、大部门例会及大部门各项活动的出勤)
② 委员素质考核
③ 内部委员互评
④ 本部门部长评选
2) 主任、部长、副部的考核内容
① 自评
② 互评
2. 考核办法(总分100分)
1) 委员的考核办法
① 出勤(20%)
办公室将对在大查、内务、大部门例会以及大部门活动中请假、迟到、缺席的委员情况做相应的整理每两周公布各部门的出勤情况,以此作为干部考核出勤分的依据。
② 委员素质考核(50%)
每学期对大部门全体委员的综合素质(包括业务素质20%、工作态度10%、团队意识10%、学业成绩10%)进行一次考核。
③ 内部委员自评和互评(20%)
每学期期末内部委员间根据平时整体表现如实对自己和他人进行评分。
④ 本部门部长评选(10%)
本部门部长根据部门内各委员的平时的整体表现如实对其进行评分。
⑤ 考核总分≥60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2) 主任、部长、副部的考核办法
① 自评(30%)
主任、部长及各副部对自己平时的整体表现如实进行评分。
② 互评(70%)
主任由各部门委员就其整体表现进行评分,各部长汇总本部门的平均分再进行四个部门的平均,得出主任最后的互评分数。
部长由主任及部长所在部门的委员及副部就其整体表现进行评分。
副部由本部门部长及委员对其整体表现进行评分。
备注:督导本中的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错误需更正,经由主任、副主任或办公室正副部长签字证明方有效。
3. 考核奖惩
1) 评选院优秀学生干部(考核分数<65分不能参评)。
2) 由部门推优参选院系的各项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
3) 考核不合格者自动提交退部申请,退出部门。
4) 考试补考或挂科不参与各项评优(补考或挂科严重者自动退部),违法违纪者自动退部。
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文学院自律会所有。
文学院自律会
2015年9月
文学院自律会常规条例
一、 自律委员制度
(一) 工作职责:积极配合自律会工作。
1.自律委员会议
各班自律委员必须准时参加文学院自律会召开的自律委员会,不得缺席。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出席,应由其他任一班委代其出席。
2.信息传达
各班自律委员必须将自律委员会议的相关内容传达至本班全体同学。
3.各班自律委员的联络方式如有改动,请务必及时联系自律会管理部的负责人(柯雯倩:18859661375,以便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奖惩条例
1.优秀自律委员评选(评选人数占各年级三分之一)
评选资格:其所在班级各宿舍的内务学期平均成绩均在九十分以上。
(1)开会及内务检查等工作的出勤情况。迟到一次扣五分,缺席一次扣十分。——30%
(2)该班级宿舍内务成绩总平均分,由高到低(年级排名),依次给予40分、38分——30%
(3)工作态度
内务检查时的态度是否良好。——15%
‚开会后对班级的宣传是否到位。——15%
(4)遵守自律委员制度——10%
① 熟悉内务条例、查寝制度等。
② 将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自律会。
(5)附加分
有参加自律会举办的活动并获奖,一个奖项加2分。
2.惩处办法
(1)出席自律委员会,迟到三次以上算旷会一次;旷会一次,通报批评;旷会三次,不加作为自律委员的综测分。
(2)自律委员必须将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给舍长或班级同学,如若信息传达不到位,被发现三次者,取消优秀自律委员的参评资格。
二、 舍长制度
(一) 工作职责:积极配合自律会的工作,协助自律委员的工作。
1.舍长会议
每个宿舍的舍长必须准时参加文学院自律会召开的舍长会议,不得缺席。若遇特殊情况,应找人代替出席会议。
2.信息传达
舍长必须将舍长会议的内容及其他通知和消息准及时、准确地传达给本宿舍的每位成员,务必做好信息的传达工作。
3.舍长的联络方式如有改动,请务必及时联系自律会管理部负责人(柯雯倩:18859661375,以便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奖惩制度
1.优秀舍长评选(每班两个)
评选资格:1)其宿舍内务学期平均成绩高于九十五分;
2)舍长签到中未出现隐瞒现象(与大查结果不相同即为隐瞒)。
(1)由班级投票,选出四个舍长。 ————占20%
(2)宿舍内务成绩平均分,由高到低(按班级排名),分别给予40分、38分… ———— 占50%
(3)各班舍长的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按班级排名),一次给予20分、18分,依此类推 ————占10%
(4)遵守舍长制度————占20%
① 积极配合文学院自律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② 关心宿舍成员,维护宿舍秩序。
③ 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做出积极的应对措施。
2.惩处办法
(1)出席舍长会会议,迟到三次以上算旷会一次;旷会一次,通报批评;旷会三次,不加作为舍长的综测分。
(2)舍长必须将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给本宿舍成员,如若信息传达不到位,被发现三次者,取消优秀舍长的参评资格。
三、文学院星级宿舍和标兵宿舍评比制度
1.根据宿舍内务平均成绩的计算,算出本学期所有内务成绩的平均分,将所得平均成绩根据《标准》进行整理,初步划分出各个星级。
2.对于文学院全体宿舍单位违规电器使用情况的收集和整理,并将所得数据根据《标准》再次划分出等级。
3.整理迟不归结果,根据情况进一步划分等级。
4.各舍长上交本宿舍学习成绩在年段50%以内的舍员名单。根据《标准》看各等级级的宿舍是否符合。
5.根据所有的数据,对各等级宿舍最后确认,确保等级划分无误。
评比标准
级别 |
内务平均成绩 |
违规电器记录 |
迟归记录 |
学习成绩
(舍员成绩在年段排名50%以内的人数) |
标兵宿舍 |
≥98 |
0 |
0 |
≥3 |
星级宿舍 |
≥95 |
≤1 |
0 |
≥2 |
四、常规检查制度
(一)文学院学生宿舍夜间查寝制度(即“大查”)
1.班级夜间查寝制度
(1)女生宿舍夜间查寝制度
① 每天晚上11:00——11:30之间,由各班自律委员负责本班级查房并向辅导员汇报情况。
② 如有同学在晚上11:30——12:00之间回来,视为迟归;在12:00之后还未回宿舍,视为不归。如有上述情况,各班自律委员应当晚上报给辅导员。
① 每天晚上11:00——11:30之间,由各级男生负责人负责所在年级男生宿舍查寝并向辅导员汇报情况。
② 如有同学在晚上11:30——12:00之间回来,视为迟归;在12:00之后还未回宿舍,视为不归。如有上述情况,由各级男生负责人在当晚直接上报辅导员。
2.自律会夜间抽查制度
(1)每周自律会将对各年级宿舍进行轮流抽查。
(2)在长假结束当晚自律会也将进行抽查。
(3)抽查将在晚上11:00——11:30之间进行。被查到未到者,需在当晚由本人在11:30之前到工作站自律会值班委员处签到。若无签到记录则视为迟归,自律会值班委员在当晚直接将情况上报辅导员。
(4)如因特殊情况造成迟归或不归的,事后须提供有文学院辅导员签名确认的说明或假条。
(5)未经系里批准不得私自在外租宿。如有因故离校者,须事先经文学院辅导员批准假条。
(1)每个月将在宿舍楼文学院自律会公告栏上以白板公布本月迟归和未归者名单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警告处分。
(2)在综合测评日常行为评分项中,迟归1-2次—1分,迟归2次以上—2分,不归每次—2分,私自留宿外人员—2分。
(3)若自律委员或舍长出现谎报情况,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4)本条例将作为每学年评选“优秀自律委员”、“优秀舍长”以及“星级宿舍”的参考依据之一,并且将按一定比例予以奖励。
文学院内务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全体自律会委员必须佩戴工作证,于周四下午4点准时下宿舍查卫生。
2. 文学院自律会内务评分细则
浴室厕所:
① 厕所内无积水
② 门槽、地面和墙壁的瓷砖保持干净,地面无毛发,纸屑等杂物
③ 保持浴室,厕所门窗干净
④ 浴室东西摆放整齐,喷头要挂好。
⑤ 厕所干净无异味,垃圾不得超过1/3
⑥ 抽水箱盖无灰尘
⑦ 天花板无蜘蛛网
地板墙壁:
① 地面保持干净,无积水
② 墙壁门板无球印,鞋印
③ 天花板、墙角、风扇无灰尘,无蜘蛛网
④ 镜子保持干净无污渍
⑤ 行李堆放以整齐为主
床:
① 床上用品衣物摆放整齐
② 窗帘应完全打开,蚊帐随意
③ 床的四面墙壁,床干都不得悬挂物品,影响宿舍美观
④ 床铺整理整齐
⑤ 检查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睡觉,(可以坐在床上,但是不能躺着)否则视为据查
桌椅,衣柜:
① 书架如有用纸覆盖,一律得揭开检查
② 书架桌面桌底保持整洁美观
③ 椅子应统一摆放整齐,椅背上不得放置物品,可整齐叠放在椅面上,以整洁美观为主
④ 衣柜四周不能悬挂物品。
门窗:
① 落地窗应保持干净,做到无灰尘、水渍鞋印等
② 门槽应保持干净,无明显污垢
③ 门上应保持干净,无小广告。
④ 大门上窗户玻璃要清理
鞋和饮水机:
① 鞋统一摆放整齐
② 饮水机,饮水机座保持干净无灰尘死角
③ 饮用桶上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阳台走廊:
① 地板、墙壁、天花板保持干净,无头发、垃圾、积水、无蜘蛛网
② 垃圾桶内垃圾不得超过1/3
③ 阳台物品统一整齐摆放,栏杆上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④ 拖把不能倒置放在阳台上
⑤ 洗衣池内保持干净,洗漱台上物品摆放整齐。
安全用电:
① 寝室内严禁使用违规电器,(如:电饭锅、电磁锅、酒精炉、电熨板、热得快、电热毯、酒精炉等)定期检查排插,避免使用老化损坏的排插;规定可用的充电设备白天寝室无人最好不要使用
② 严禁乱拉电线,缠绕于床杆
③ 电线排插不得随意丢放在地面上,影响通行美观,易磨损,造成安全事故
④ 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焚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等
提醒
① 宿舍成员在配合自律会查内务时态度占一定分数,请大家配合。
② 宿舍内务反馈表应保持健全,如有丢失或用完的应及时向自律委员反应,以便能够及时更换。
③ 钥匙及时更新,门打不开的宿舍两次以上视为拒查;敲门不开,视为拒查(拒查分数为65分)。
(三)安全用电检查制度
1.关于违规电器
(1)违规电器的范围
电热棒、电热杯、电热锅、电热水壶、电饭煲、紫砂锅、电磁炉、电饭煲、电热炉、电炒锅、电熨斗、微波炉、电热毯、电取暖器、电烘干机、电榨汁机等(此类电器予以没收处理);
‚1000W以上的电吹风(提醒为主)。
(2)常规安全用电制度
文学院自律会安全用电检查两周一次定检,时间为周五晚上六点半开始,定检对象为大一、大二、大三。
‚系自律会每两周除定检外,还会进行一次抽检,抽检时间不定,对象不定,包括大一、大二、大三、大四。
ƒ关于院安全用电检查,分为大排查和值班抽查两种。大约每两周进行一次大排查,具体的时间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值班抽查会在每天晚上进行。
(3)安全用电检查惩戒制度
若被院自律会检查到违规电器,则告知辅导员,进行白板通报批评,查到有违规电器宿舍,宿舍成员不能参与评优评先。
‚院自律会安全用电检查,若有拒查、拒收情况,下宿舍委员将当场打电话告知辅导员,由辅导员处理,院自律会用电检查被查到将告知辅导员进行白板通报批评。
ƒ关于大三下、大四没有进行星级宿舍评比,被院查到违规电器则告知辅导员并白板通报批评,并对相关的责任人,一次扣综合测评0.1分,两次扣综合测评0.2分:院自律会检查安全用电查到3次扣综合测评0.1分。
注:若违规电器属个人所有则扣个人分,若为全体所有,则宿舍6个成员共同扣分。
④对因使用违规电器造成火灾的,由相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罚,并按规定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违规电器的处理
电热棒、电热杯、电热锅等“三无”电器(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直接没收,不予归还。
‚所没收的违规电器向各自辅导员认领。
2.关于私拉电线
(1)私自连接宿舍内部空调插座、洗手间插座、浴室插座;
(2)私自将宿舍内部电风扇处的电源上接电;
(3)私接宿舍内外走廊上消防灯的电源;
(4)私自连接走廊外电信、移动、联通设置的电源;
(5)私自改建宿舍线路、私自拆移、改装供电照明线路;
(6)三个及三个以上排插互联(提醒为主);
(7)宿舍网线布置极为混乱(提醒为主)、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文学院自律会所有
文学院自律会
2015 年9月
附:
文学院自律会常规条例同意责任书
本人郑重承诺已仔细阅读并同意以上条例,并保证严格遵守条例规定的全部内容。于签字日起如违反条例,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并保证全力支持并配合自律会的工作。
承诺人:
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安全用电制度
1.关于违规电器
(1)违规电器的范围
电热棒、电热杯、电热锅、电热水壶、电饭煲、紫砂锅、电磁炉、电
饭煲、电热炉、电炒锅、电熨斗、微波炉、电热毯、电取暖器、电烘
干机、电榨汁机,800 W以上的电吹风,洗衣机,180W以上的甩干机等。
(此类电器予以没收处理);
(2)常规安全用电制度
文学院自律会安全用电检查两周一次定检。
‚院自律会每两周除定检外,还会进行一次抽检,抽检时间不定,对象不定,包括大一、大二、大三、大四。
ƒ关于院安全用电检查,分为大排查和值班抽查两种。大约每两周进行一次大排查,具体的时间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值班抽查会在每天晚上进行。
(3)安全用电检查惩戒制度
若被检查到违规电器,则告知辅导员,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包括白板通报,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的通报),查到有违规电器宿舍,宿舍全部成员不能参与评优评先。
‚院自律会安全用电检查,若有拒查、拒收情况,下宿舍委员将当场打电话告知辅导员,由辅导员处理,院自律会用电检查被查到将告知辅导员进行白板通报批评。
ƒ根据《闽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大学生宿舍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星级宿舍评定标准》相关规定:关于大三下、大四没有进行星级宿舍评比,被院查到违规电器则告知辅导员并白板通报批评,并对相关的责任人,一次扣综合测评0.1分,两次扣综合测评0.2分:院自律会检查安全用电查到3次扣综合测评0.1分。
④对因使用违规电器造成火灾的,全部责任由本宿舍人员承担,并由相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罚,并按规定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违规电器的处理
电热棒、电热杯、电热锅等“三无”电器(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直接没收,不予归还。
‚所没收的违规电器向各自辅导员认领。
2.关于私拉电线
(1)私自连接宿舍内部空调插座、洗手间插座、浴室插座;
(2)私自将宿舍内部电风扇处的电源上接电;
(3)私接宿舍内外走廊上消防灯的电源;
(4)私自连接走廊外电信、移动、联通设置的电源;
(5)私自改建宿舍线路、私自拆移、改装供电照明线路;
(6)三个及三个以上排插互联(提醒为主);
(7)宿舍网线布置极为混乱(提醒为主)。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文学院自律会所有
文学院自律会
2015年12月
文学院安全用电条例同意责任书
本人郑重承诺已仔细阅读并同意以上条例,并保证严格遵守条例规定的全部内容。于签字日起如违反条例,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并保证全力支持并配合自律会的工作。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