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闽南师大[2020]97号),文学院因行政及科研工作需要,拟向202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3名。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的规定,发布招聘启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应聘者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资格,且为2025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序 号 | 岗 位 名 称 | 招 聘 人 数 | 岗位要求 |
1 | 行政科研助理 | 3 | 从事资料收集、培训管理、组办会议、行政办公、财物报账等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书写、行政办公、现代信息处理能力。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文学院网站(http://zwx.mnnu.edu.cn/)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8日12:00至2025年6月21日12:00。
2.报名方式:下载
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面向202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doc,《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面向202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其它获奖证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3538185@qq.com。
3.资格审查:面试当日提交《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面向202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签字版原件,查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原件。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五、考试
面试分为专业能力考核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考核小组由文学院院办及相关科研项目负责人3人组成,记分方法为评委分值相加后求平均值。
六、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上报学校委托学校与被聘用者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待遇:硕士研究生税前基本工资≥3500元,本科生税前基本工资≥3000元,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学校统一按照规定支付和办理。其它事宜按照《闽南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邮编:363000 电话:13656099761 联系人:黄老师
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