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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1年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日期:2021-03-26

为抓好疫情防控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闽南师大〔202133号)、《闽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闽南师大〔202134号)等文件的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开、透明地做好我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21年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复试工作机构及程序

1.复试录取工作组的构成与职责

1)工作组的构成

学院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由学院院长、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院长担任组长,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小组成员不得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院的复试。学科 (专业)复试小组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外语组和二级学科专业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名。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负责巡视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2)工作组的职责

复试录取工作组要规范复试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各小组职责分明,对面试的内容、方式和方法事先进行认真研究,提前制定好考核的要求及评分规则等;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打分,给出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远程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对所有参与复试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培训与管理,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标准,强化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签定复试工作安全保密责任书,严格按照复试流程开展工作。所有环节必须建立台帐记录制度、多人相互监督和责任共担机制,做到有据可查和责任可究。

2.复试工作程序

1)复试名单的确定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教育部对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及录取原则,并结合本细则的相关规定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确定复试的考生名单在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复试工作流程

复试考生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先由复试工作小组通知参加复试的相关事宜;然后资格审核小组根据复试名单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审核提交复试材料;复试前对工作人员和考生进行远程复试操作演练,确认无误后正式进入复试环节,由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外语组和各二级学科专业组依次按规定时间进行政治思想、外语测试和学科专业的测试;全程接受复试录取巡视督查小组的监督。

(二)调剂复试

1.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考生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2)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A类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6)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可视为相同,但均只允许顺向调剂。

7)对申请同一院系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8)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9)调剂考生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2.调剂工作程序

考生如对我院有调剂意向,请按以下程序进行填报:

第一步,有调剂意向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填报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第二步,学院根据本细则对调剂考生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招生科复核备案。

第三步,在文学院网站公布通过复核的调剂考生名单,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收复试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

第四步,学院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审核备案,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第五步,对拟录取考生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3.调剂系统开放时长、锁定时长

调剂工作坚持以考生为中心,提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学院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调剂系统开放时间,精准发布调剂要求,防止考生盲目报考;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三)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含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的考生一律不予进入复试。考生在复试前把PDF格式的资格审查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给学院,联系人:陈老师;邮箱:mnuwxy2021@163.com;电话:0596-2520571

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 考生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身份证。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

6.准考证。

7.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8.报考定向的考生还需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

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中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运用“人脸识别”或“人证识别”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严防复试“替考”。复试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四)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1.复试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校2021年研究生复试方式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主平台使用学信网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平台。复试模式为考官集中,学生线上。严格执行“一平台、三随机”,切实做到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安排在专业复试结束后,采取线上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每门为3个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到60分者,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

2)面试

每个复试小组按相关规定负责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① 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② 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原则上由本专业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导师担任,随机确定复试组成员;

③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④ 复试小组成员需独立评分,保证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设备和磁盘由学院自备),做好复试记录。复试完毕后,录音录像、磁盘、记录材料和考生作答情况等资料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由学院保存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

3)复试主要内容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科学设置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建立健全“复试试题题库”,加强综合考评,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

a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 外语听说能力;

④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b 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②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③ 人文素养;

④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c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五)复试专业及其参考书目

1.专业名称:文艺学(050101

参考书目:《文学理论教程》(第五版),童庆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

2.专业名称:汉语言文字学(050103

参考书目:(1)《古代汉语》(修订本),郭锡良,商务印书馆,2010年。(2)《现代汉语》(增订六版),黄伯荣、廖序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3)《语言学纲要》(修订版),叶蜚声、徐通铿,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

3.专业名称: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4

参考书目:以袁行霈《中国文学史》(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为主、朱东润《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为辅(包括先秦至元明清文学发展史,不含近代部分)。

4.专业名称:中国古代文学(050105

参考书目:以袁行霈《中国文学史》(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为主、朱东润《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为辅(包括先秦至元明清文学发展史,不含近代部分)。

5.专业名称: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6

参考书目:(1)《中国现代文学史》(第三版),朱栋霖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2)《中国当代文学史》(修订版),洪子诚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3)《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第2版),陈思和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4)《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钱理群等,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

6.专业名称: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050108

参考书目:(1)《外国文学史》(第3版),郑克鲁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2)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系列《外国文学史》,《外国文学史》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第2版。

7.专业名称:学科教学(语文)(045103

参考书目:(1)义务教育语文教科书(七—九年级,共6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2020年。(2)普通高中语文教科书(必修上下册,选择性必修上中下册,共5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2020年。(3)《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第二版),王文彦、蔡明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

8.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专业

加试科目

参考书目

中国语言文学

105J1中国现代文学

《中国现代文学史》,朱栋霖、朱晓进、龙泉明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

105J2写作

《现代写作教程》(第2版),董小玉、刘海涛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

学科教学(语文)

105J3 教学论  

《新编语文课程与教学论》, 倪文锦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09J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

《新课程的理念与创新——师范生读本》,钟启泉、崔允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读》,钟启泉等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六)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占总成绩的40%(保留两位小数)。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2.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各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保留两位小数)。

(七)复试时间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复试时间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来安排。

1.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

复试前按照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并于复试前1天完成资格审查,办理网上报到手续。

2.复试时间

具体时间以学院网站的通告为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

加试时间安排在专业复试结束后。

(八)远程复试操作方案

1.复试场地设置与设备保障

1)主考场(学院考室)须设置环境相对独立且安静的远程复试室(或机房),以保证学生复试时不受干扰。每一考室准备2台以上电脑(可联网)、全向麦克风和外置会议摄像头(或笔记本电脑)各2台(含备用)、电脑音箱,麦克风应配备3米以上延长线,电脑安装新chrome浏览器,具备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以保证网络带宽充足。主考场采用双机位,一是主机位,用于复试;二是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为防止考生作弊,复试期间应锁定视频画面全屏显示,防止考生缩小屏幕查看其他内容,确保复试期间对考生的有效监督。研究生秘书所使用的电脑还须安装研招网数字证书,需提前更新数字证书,以确保能正常使用。复试工作结束后,由现场技术人员用专门配备的移动硬盘存储复试录像、录音材料,并做好保密及备份工作。

2)副考场(考生应考场所)应清除与复试无关的一切物品,保证应考场所干净、整洁、正式。副考场应配备一台笔记本(或台式电脑、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一部或两部手机。手机支持安卓和iphone系统,版本不能过于陈旧。考生手机需提前下载学信网APP,并提前登录网站测试复试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要根据网站要求安装相关软件。复试期间,建议使用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并确保手机电量充足。副考场同样应采用双机位,一是主机位,用于复试;二是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摄像头要能覆盖考生的考试区域,以便考官监督考生应考场所的情况。

2.远程复试系统操作流程

复试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复试前应仔细阅读《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熟悉并学会规范操作远程复试平台,如遇有问题,可联系工作人员。

1)学校端系统操作

由研究生秘书进入远程复试系统完成考场设置、考生管理、复试组成员设置等工作,开启考室候考。

复试考官进入远程复试考场,由考场组长、助理提供复试系统登录账号、密码,考官登录复试系统后,连接考生端视频,现场随机抽取考题,正式开始面试。

面试结束后考官打分,考场组长点击“面试结束”,并邀请下一位考生进入复试考室。

2)学生端系统操作

考生进入学信网首页:https://www.chsi.com.cn/,在右侧学信档案栏中进行注册(如果已经有学信网账号,可略过此步骤);

使用学信网个人账号登录并测试,根据网页提示进行操作,用支付宝扫二维码做现场确认(确保手机已安装支付宝),根据提示和要求进入指定的考场。

3.复试设备双向调试及预演

1)复试前一天,组织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远程复试的设备调试和预演,确保考生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完成全部网络设备的调试工作。

2)复试开始前1小时,主考场再次组织设备调试,考生确认设备无问题后,提供电子签名确认单。经考生确认后,除主考场方(学院场地)出现设备故障外,原则上考生不得再以网络、设备故障为由质疑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4.复试的纪律要求及违纪处理办法

1)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严禁传播与复试相关的内容。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并按考试违规论处。

2)考生一旦参加复试,应完成整场复试的所有环节,不得无故中途退出复试;

3)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可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

在没有不可抗拒因素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延误时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室并参加复试;

无正当理由缺漏或未能完整参加复试的任一环节;

违反其他考规考纪。

5.复试应急预案

1)若线上复试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应立即启动备用的复试平台(腾讯会议)。在复试前,做好备用平台的调试和演练,确保设备能正常使用。

2)若出现以下情况,考生可申请延期复试或调整复试时间:

考生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正常参加线上复试;

复试过程中考生或考官出现网络通信不畅,无法进行正常交流;

若因不可抗拒因素而中断复试,考生的当次复试成绩取消,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安排复试。

3)其他突发情况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

(九)疫情防控措施

1.组织领导。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的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物资统筹。由学院办公室提前购置10支额温枪,10瓶免洗洗手液,300只一次性口罩。

3.场地准备。为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设置4间考室,1间备考室,1间临时隔离室,考试前后均由后勤处进行消杀,提前通风。

4.时间安排。根据研究生复试人员人数情况,各专业错峰安排,分批有序进行复试。

5.人员要求。文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所有人员从319日起,不得离开漳州,每日根据学校要求填报两次体温,有特殊情况的需向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组报告;复试前一天,需提供本人健康码和14天内体温情况表,经审核无异常,才可参加复试工作。

6.现场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所有人员由博文楼东区正大门进入学院,接受体温检测,洗手消毒,全程戴口罩。

7.应急处理。对体温超过37.2℃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实行隔离,戴好口罩,做好详细信息登记,及时上报学校防控办公室,按照学校应急流程处置。

8.考生的个人防疫措施由考生本人负责。

9.其他未尽事宜由文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商量处置。

二、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录取办法与复查

学院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1.根据各专业的招生指标,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复试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在调剂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复试完毕后学院按照要求将考生相关复试材料上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招生科,由招生科审核拟录取名单。学院及时通知参加复试后无法录取的考生,以便考生做好后续的调剂工作。

3.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核准后,在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与研招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4.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要加大新生复查力度,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5.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务室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闽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负主要责任,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早发现、早纠正。对招生考试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上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接受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有关违规违纪情况的信访举报和执纪问责。举报电话:0596—2591404

2. 在复试过程中,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复试巡查。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可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方式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联系电话:0596-2527801

3.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进行解答,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要求投诉和申诉的必须在结果公布一周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三)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定向协议书的签订

1.凡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持《调档函》调取人事档案,同时考生应配合学校督促档案的邮寄。

2.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凭《调档通知》办理定向协议书签订事宜,并于规定日期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寄送至文学院。联系人:陈芳苹;邮寄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博东105;联系电话:0596-2520571

3.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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