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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学院院徽
作者:;日期:2022-04-15

对于学院院徽使用和管理,文学院制定如下办法:

一、使用说明

此标识文学院院徽(样图及释义附后)。

二、使用范围

(一)宣传活动环境布置,及课件、证件、标牌等宣传用品的制作。

(二)用于新闻报道专栏、专题网页、公益广告等的制作。

(三)用于与文学院有关的其他活动,如基地授牌、表彰嘉奖等。

三、使用要求

(一)标识使用应当严肃、庄重,不得任意修改、变形,不能因放大或缩小破坏标识的完整性。

(二)标识不得用于商业广告、制作商标或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

(三)以标识为元素制作的用品,要与文学院密切相关,不得乱用、滥用。

(四)标识的使用要结合实际、因时因地而异,妥善把握与周边环境关系,注重整体效果。

四、使用管理

管理(许可)权属于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设计说明

文学院院徽主体构图显示水仙花和中国古代钟的图案与“文”字字形相结合。水仙花图案寓意闽南师范大学所在地是美丽的水仙花之乡漳州,同时包含人文教育崇尚芬芳高洁品格的寓意。中国古代的钟原本是一种乐器,后来又演化出寺庙以及其他场所所用的报警、报时之钟。院徽中钟的图案寓意文学院人文教育对中国传统礼乐文明精神的继承和发扬,同时兼寓人文教育所望于学子修身惜时、自警警世的美意。院徽中的“文”字字形,则更直接显示文学院人文教育尚文的精神,寄托人文教育所望于学子文行远方于世作洪钟大吕之音的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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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办公地址:博文楼东区一楼 电话:0596-2591442  邮件:zwx@m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