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6〕2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位点简介
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前身为漳州师范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是闽南师范大学历史最悠久、办学实力最雄厚的院系之一。其历史可追溯到1958年创建的龙溪师范学校大专班中文科。其后历经变迁,1963年改建为福建第二师范学院中文系,1986年复建为漳州师范学院中文系。2013年6月成立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文学院高度重视学科专业的发展。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和汉语言文学专业是闽南师范大学历史最悠久、实力最雄厚的传统优势学科专业,曾先后获评为福建省重点学科、福建省特色重点学科、福建省一流学科。1963年开始建设本科教育(中间经历学校的停办和复办),1992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中国古代文学获学校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依托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21年获批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同年获批国际中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
文学院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个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现有专任教师80人,其中教授23人,具有海外学习或研究背景人员共27人(其中台湾教师1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60人,占比达82%。
文学院高度重视学科建设,学术研究已形成六个特色领域:文化诗学理论与实践研究、闽南区域文化与文学研究、出土文献与中国文学史研究、台港澳暨海外华文文学研究、闽台语言文字研究、中国现代诗歌研究等。2020年以来,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30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8项(含重大项目1项),国家艺术基金2项。建有多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包括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福建省人文社科基地、福建省中国语言文学类研究生创新基地、福建省闽南文化教育教材研究基地和福建省高校中华优秀文化教育基地等;获批2个省级研究生导师团队和1个省级创新团队,为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构建了坚实的平台。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7年我院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41人(含推免生),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9人(含推免生),专业硕士研究生:学科教学(语文)74人(含推免生)、国际中文教育18人(含推免生)左右。实际招生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综合各专业生源数量、培养条件和推免生接收情况确定。
非本专业本科毕业生,入学后须补修本科主干课程。

三、学制与学费
学制:3年
学费:每生每年人民币8000元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简章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五、报考程序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考生应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应机构进行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PDF格式)和其他所需材料(扫描)的电子版,邮件名称请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校验”命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并被招生单位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
六、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七、初试
(一)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每天8:30—11:30,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19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0日下午 业务课(二)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各专业考试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教育综合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除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外,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的其余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考生应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规定选择相应的参考书目。
(四)初试地点: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五)初试成绩:将按招生工作进程安排在“研招网”公布,考生届时可上网查询。
八、复试
(一)我校根据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福建省属于一区),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原则上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我校各培养单位将在网页公布符合要求的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二)复试录取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单位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学校和各培养单位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四)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各专业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非英语师范专业的考生报考学科教学(英语)的,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程考试。
(七)加分政策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九、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确定,并在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布,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十、录取
(一)我校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人事关系。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录取前作出书面说明。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不可录取为定向就业,如确需录取为定向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和本人的书面说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逾期未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被录取的新生,因工作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为1至2年。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考生的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拟录取考生应按照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三、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可申请并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成绩优秀者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二)学制年限内二年级(含)以上非定向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
(三)非定向在读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三助一辅”岗位。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参评国家奖学金,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以上奖励或资助额度以我校公布的正式文件实施为准。以上奖励或资助额度以我校公布的正式文件实施为准。
十四、其他
(一)本简章由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二)我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可从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我院官网查询,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录仅供参考。
(三)我院一律不代购参考书,考生如需购买参考书,请到各相关出版社或书店联系购买。
(四)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院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
(五)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我院官网,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六)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1.学校代码:10402
2.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博文楼东区112,邮编363000。
3.学校招生办联系电话:
0596-2527801;
电子邮箱xyczsk@mnnu.edu.cn。
4.学院联系电话:0596-2591442
5.电子邮箱463787493@qq.com。
6.研究生院网址:
https://yjsy.mnnu.edu.cn/。
7.学院网址:
https://zwx.mnnu.edu.cn/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