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伊始,吴思敬抛出“诗的核心价值观是什么”问题,引用邵燕祥和蔡其矫对诗歌价值观在于“自由”。紧接着,他分别从外部条件和内部条件谈及“诗人拥有一颗自由的心灵,才能写出真正的诗”的观点,对诗歌的本质、诗人如何构筑心灵的防线展开细致的阐释。其次,吴思敬引用黑格尔的话指出诗人要抵制低俗,重点讲解了“灵性/神性写作”的基本概念,列举了卢卫平《在命运的暮色中》和王家新《简单的自传》对这一概念进行形象地解释。他引用了荷尔德林和海德格尔的观点,指出写诗既要仰望天空,又不能离开大地,要学会在平凡生活中发现诗意,要有独特的眼光和广阔的胸怀,强调诗歌不是人生经验的罗列,所谓日常生活经验要经过过滤之后才能发现诗性的光芒。吴思敬还提出,写诗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要有心理准备,强调诗人要有博大的爱心,纯真的童心和打破陈旧的思维定势。在讲解过程中,他旁征博引中外艺术家、文学家和诗人的例子,结合日常生活经验予以生动解释,着重强调了“真”是诗歌的第一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