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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拟授学位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1981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实施)及《闽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闽南师大〔2019〕204号),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拟授予许灿玲等392位毕业生文学学士学位(具体情况见附件)。拟上报学校教务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1日-6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教务科万老师联系,电话:0596-2591442。

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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